在求学的道路上,写作文往往是一件令人头大的事,经常不知道怎么写,但必须清醒认识到:拥有好的文笔,绝对是受益一生的硬实力。而写作能力的提升,必须从小培养,对于这篇作文题目,建议多看《此间的少年》相关范文,多动笔练习《此间的少年》相关习作,相信功夫不负有心人。本文由作文汇用户投稿,希望为你的写作带来帮助,如果觉得这篇此间的少年作文3000字不错,记得推荐给同学哦~
我给你起了个名字叫艾米。
——寻找专属的味道。
看到稀一珈发来了的mail,她说,南方也同北方一样,有很大的雪。这是八点一刻的事,我专意看了时间,那个时候我正躺在床上,体温上升到39°。五楼的玻璃上结着厚厚的窗花,有一层雾凝聚在周围。我听见外面的声音,他们都在玩雪。
我习惯的在穿好上衣之后在床上坐好久,时间总那么快,让人始料未及。我宁愿就这么浪费着,消逝的日子也只能用来怀念了。好久,我终于可以站在地面,感觉呼吸有点困难,脑袋烫的要死。
我没找到印着兔斯基图案的白色手套,很昂贵的一双手套,只是现在弄丢了,曾经被我很喜欢。就像是死了男人的怨妇,慌乱中我撞翻了一只杯子。我把双手插进上衣口袋里,然后出门。
那个冬天,我的头发还没有长起来,是三寸的平板头。从理发店出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原来并不适合剪这样的发型,看起来看傻,像个孩子。我记得那家店的名字叫“钟少白”,花了我足足两百块,结果让我变的很傻。那个满脸笑容的发型师推开玻璃门,依旧笑容,说,欢迎下次光临。我笑笑,我怎么还敢来。是在心里说的,一般情况下,我不想伤了别人的面子,尽管很恼火。我就是这么一个人,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懂,什么都懒得说,于是装的无所事事,装的幼稚。
路过Metersbonwe,店内满是闪光的羽绒服和粗大的裤子,我相中了一双挂在metersbonwe标志上的手套,它们静静的挂在那里,被墙角射来的光照的刺眼,很白。我不知道为什么会买下它,因为在那个时候我没有感觉到丝毫的冷,我像是拯救了它们被烤焦的危险。又是不知为何的戴了整个冬天,其实,我真的不知道在丢掉手套之后会这么冷。我记得安夏说过我的手很好看,要装在手套里特别保护起来。如果早知道恋爱也这么冷的话,我就不去爱了。
终于,我的手在受到长久的温暖之后受不了突然而来的寒冷,在冬末春至的时候冻坏了。这让我无时无刻都在痛苦着,稍不留神就会因抓痒而把双手抓的血迹斑斑。两只手上开始出现了大片大片的抓痕,黑的吓人。它们会不时的渗透出淡红的血迹,和衣服,课本沾染在一起,看起来很恶心。
从那天起经年不退,只是我有耐心,我等,终于会有一天,这些伤口会愈合,消退的的无影无踪。它们象征着过去一年的爱情,千疮百孔,不值得一提。
初次和艺术生联系起来的时候,我把头发烫的很爆结合着葡萄紫的颜色,一身痞气的在语文课堂上睡觉。老师用粉笔头准确无误的扔进了我的大背心里,我愤怒的跳起身来,责问老师为什么要打扰我休息。就这样,我和老师扭打在一起。然后,罚站,训话,写检讨,叫家长,记处分。。。一套一套的,这是小沈阳说的。
几天以后,转班。是艺术班。
我是在专业课培训学校认识艾米的,她学的播音,我学的编导。
之前我没有任何理由的去认识她,我相信这样的见面不会有第二次。
艾米,是一个熟络的死党介绍给我的,他喜欢她。于是,我帮助他们制造了很多在一起的机会,那个时候,我把自己当做了媒婆。我希望如此有善心的自己可以撮合他们,貌似死党对我这样的安排激情澎湃,对他口中的真爱乐此不疲。但是事与愿违。我不是长相难看的主,所以我不担心追不到女生。
我习惯一个人走路,一个人坐车,一个人去想乱七八糟的事,我不希望别人扰乱我平静的生活。现在想不通的纠结,也许经过了时间的洗礼,也就淡化了呢。
临近高考的时候,我继续在每一处想去的地方游荡,继续把请假手续变的摇摇无期,学校里永远都看不到我的样子,我似乎没有存在过。教室里的课本也不知道被仍到哪里了,只有空空的课桌。
我仍旧走在人行道上听着MP3,双手插进口袋里,进行我一个人的行程。去德克士买大杯的可乐,一杯又一杯,把胃喝的发烫。我双手抱着纸杯,然后低下头闭上眼睛。好像有一张熟知的身影碰到了我的胳膊,我睁开眼睛,于是,脱口而出的喊出了她的名字。艾米。
有一瞬间我以为自己认错了人,一分钟后我发现她惊讶的原因,那天,我扒拉着满是头油的头发和一双涨涨的眼袋,活像一个乞丐。我突然想到自己前一天晚上和网友恶战了整个晚上的DNF,我干掉了他好多人,杀红了眼。
我尴尬的笑笑,我说我是小轩啊,你们的媒婆呢。
她仔细的打量了我一番,然后说,这可是现实中的你?
我的确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让我很难去区分。我只是一个人太孤单,玩弄自己罢了。事实上,我很聪明,即使不去学校,也能考出很高的分数,让同学抄我的卷子,为朋友两肋插刀,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可是这些都不能让安夏喜欢我,她不喜欢我,莫名其妙的就和我分手了。我苦苦的哀求,把所有的高傲都放下来,我求她。她不要都不要,理由很简单,她累了想休息了。她挽起了另一个男生的胳膊,她跟我说对不起,这让我在阳光下感到战栗,并且到现在依然战栗不止。
我承认是熬夜的原因,我一定是没睡够,所以才会胡说八道。幸好艾米并没有把我当做痞子对待。于是我很感激她。
谈了很久,然后沉默下来。透过玻璃,天已经完全暗下来了。
走出德克士,我说,我送你回去吧。她不让,并且反过来送我到204站牌下,车来了,她帮我投进一元的硬币,然后轻巧的下车。
我们明天去唱歌吧,她对我挥手。
我一直有做事拖拉的习惯,在接到艾米电话之后,我火速的向楼下冲去。结果还是迟了,我老远的看见艾米在人群中显眼的站在那里,她看见我,然后转身就走。
我让她等了足足一个小时。
我惭愧的笑着,一路跟着她。
很不幸的,没有小包了。我们别无选择的换了大包。服务生微笑的开下单子,我掏出了钱包。“姐姐”,先不用付费的。艾米说。我笑笑,是是。
这是我第一次听见艾米唱歌,是和我单独在一块。她唱着很多女歌手的歌,我在偷偷看她。
就这样下去,某一日,自然会看到结局。
艾米,考虑和我在一起。
她没有说话,长长的头发挡住了她的脸,我看不见她的表情。除了长时间的交往,直到慢慢熟知,似乎我们还没有别的越格的事。是安夏让我长久以来感觉到冷,让我绝望,我已经慢慢的摆脱了阴影。
我知道在艾米的心里只有他的位置,那天,我翻看了她的留言版,她和我之间的,也许只是为了证明自身存在摆脱寂寞的方式,和彼此没有关系。只是我喜欢艾米,那么喜欢。仅此而已。这并不是寂寞。
我对她说,自己站在钟楼蜿蜒的地下通道里,双手插在口袋中,看一个个经过的人。然后在出口处买两根烧烤肠,在铁板上烤熟,抹上油以及调料,最后裹上厚实的辣椒粉。满足而爱恋地吃完。摆摊的大叔是个回族人,戴白颜色的圆顶冒,看起来看干净。
我说,麻而辣烫的香肠可以暖胃,那样就不会太疼。我害怕那种疼痛的感觉,于是很贪恋温暖。
她微笑,将腿上的麦克风放在桌上。回过头看着我,问我怎么会喜欢她。
我喜欢你唱歌的样子,那么认真,那样动容。我告诉她。
其实我本来想说,喜欢是不知不觉中产生,没有任何预兆的。只是这种感觉一直没被我承认,我无法形容。或许是掩饰,不想被拆穿。KTV里,我看见艾米唱那首《我很快乐》,眯着眼睛,几乎和原唱一样。这是一种什么感觉,能透过暖暖的光芒。
她问我为什么要偷看她,在语气结尾的时候,加了重重的“哼”字。然后狠狠的掐了我一大把。
你诱惑我了呢。我坏坏的笑笑。
她向我愤怒的扑过来,被我紧紧抱住。我说,艾米,你要一直在呢。
全文完
【后面说】我不知道自己用了多久的时间才敲完这一大堆字,电脑屏幕刺的我眼睛生疼。我总是就这么的一个人坐好久,然后用纪念的方式去生活,慢慢的走向通向死亡的道路。我固执的把发生了的事装的没有发生,装的很傻很幼稚,装的像个孩子,装的毫不在意。我不断的在失去很多在乎的人,爱我的人,这也许真的会是万劫不复,可是失去的东西终究是回不来了。我说,我依旧那么的期待你,上帝和女神并不是不合适,只是这个晴天还没有到来。
陕西省丹凤中学高三:田怡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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