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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关于学会读书的话题作文

投稿:湖帆 年级:初二 时间:1年前 我要投稿

在求学的道路上,写作文往往是一件令人头大的事,经常不知道怎么写,但必须清醒认识到:拥有好的文笔,绝对是受益一生的硬实力。而写作能力的提升,必须从小培养,对于这篇作文题目,建议多看《初二关于学会读书的话题作文》相关范文,多动笔练习《初二关于学会读书的话题作文》相关习作,相信功夫不负有心人。本文由作文汇用户投稿,希望为你的写作带来帮助,如果觉得这篇初二关于学会读书的话题作文700字不错,记得推荐给同学哦~


  篇一:学会读书

今天,我想跟大家谈一谈“读书”这个话题。

书,大家一定不陌生,我们每个人都要读书,你是作家,就要写书;你是老师,就要在书上查找资料,以便更好地去教学生;你是学生,也要读一些有助于自己学习的工具书……总之,不论你是什么人,都要去读书,都离不开读书。

当我们步入书店的时候,会有一种如入书海的感觉,是呀,我们一生中,有多少本书在等我们去读呀?要读完所有的书是不可能的,世界上平均每一分钟便有一本书出炉,这样的天文数字人们无法想象。所以,这便要求我们去选择书读,去学会读书。

读书的好处虽多,但不可以盲目地读书,我认为,“开卷有益”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因为在我们现代已经是工业化时代,一本书不像古人那么珍贵,古人一本书一般要靠一本本手抄,所以不会有人还费心思去写一些没用的垃圾书,现在科技发达,电脑有些软件可以帮人写书,只要一点时间便可写出好几万字的作品,这些作品大多是言情小说一类的垃圾书,这些书看了对人,尤其是我们儿童一点点用处也没有的,所以我们要学习如何选书读,只要选一些好书读才可能对我们有帮助。

学读书不仅要学会选书,还要学会提问,把书中自己不明白的问出来,比如某个字不认识呀,或者这句话不明白呀,或这个词不理解……都可以成为我们的问题,我曾在一本书中读到过:“有一个美国富翁在听伊斯兰教堂听教时听到一句话‘乞丐就象地狱中的那些鬼一样没有自尊,’他觉得不可思议,便亲自在马路上拦着几个乞丐问长问短,他发现乞丐的命运比书中写的还要惨,从此他成了一个专门收养乞丐的好心人。”

还有一个小故事,世界首富比尔·盖兹出名前每天晚上要读十五分钟的书,他认为,读书与一日三餐一样,每天必不可少,成名后,他事多了,可他丝毫不缩减每天看书的时间,反而增加到了三十分。

同学们,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书读少了便跟不上时代节奏,只有多读书,才会成功。

  篇二:学会读书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确,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能给我们带来很大的益处。

那我们该去怎样读书呢?我们都知道,一个人在有限的生命里是不可能读完世界上所有的书的。所以我们便要在读书时加以选择,争取在有限的时间里读跟多的好书。

读书要喜。喜欢读书才可能更好地读书,没有兴趣是不行的。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的老师,读书宛如同聪明人谈话。古人有书通二酉、品书三味、尤袤四当之说。今天这个时代,经济大潮的冲击使读书有了更多的功利性。但是,读书绝不是为了功利,功利性的读书是不会快乐的。我以为,读书可以使我快乐、睿智、明理,无他。

读书要精。书海浩瀚,无际无涯,古今中外书籍之多如万倾之茫然。而人生苦短,我们不可能把所有的书都读遍,这就需要选择,选择有思想性、艺术性的书籍。有价值的典范之作,务求精读;有启迪的书,要阅读或浏览;没有多大价值的书,则一目十行;而误人子弟的书,则应弃之如敝履,万勿空耗时间。现在胁肩谄笑的东西越来越多:名星大腕们假装斯文假装纯情写的书啊,小日本的口袋小画书啊,肉欲横流风月无边的杂志啊等等。快餐文化的趋向影响了孩子们甚至是年轻一代的阅读,可惜的是,许多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在电影《列宁在十月》中,列宁有句经典的话:这种无聊的书不能枕,只能垫脚。

读书要广。读书涉猎要有广度,层面要宽。狭隘的阅读面会制约人的发展。丰满的人生需要渊博厚重的知识底蕴。腹有诗书气自华,人的气质、内涵、人格魅力尽显其中。众所周知的华罗庚、苏步青先生就是很好的典范。他们既是名闻天下的数学家,又具备广博的知识,有很好文字功底,能做漂亮的格律诗。观当今一些所谓“作家”,口出狂言大言不惭者有之;大棒一挥痛殴鲁迅苏轼者有之;动辙叫床者乱伦者有之;身体写作热衷脐下三寸者有之;中学还没念完就想引领潮流者有之。相比之下,我不认为这些“作家”更有层次。

读书要高。高指的是所站的高度。读书到一定程度时,也会使人产生疑惑。书中的理解和现实的冲突会让人无所适从。但衣带渐宽、众里苦寻、不求甚解、独务大观,才会赢得蓦然回首之机,醍醐灌顶之效。大约鲁迅先生也说过,要站在书堆里阅读。

读书要细,读书破万卷,一个“破”字,恐怕谁也不会理解为数量。语不惊人死不休是一种追求。对有价值的书籍,万不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遍长安花。反复阅读,细心揣摩,得其精蕴,才会有所发现有所突破。

  篇三:学会读书

读书的历史源远流长。古人凿壁借光来读书;用月光映雪的光来读书;捕捉萤火虫,用萤火虫的微光来读书。这让我敬佩不已。

既然古人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都坚持读书,那我们更要好好读书了,最重要的的原因还是以为——太喜欢了!

我和书之间的事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黏糊。每次不管哪本书到了我的手里,我就再也放不掉它了,不说别的,就是因为这次一下子借了两本书,耽误了我多少事情:大白二白(我的小白兔)的草我也顾不得割了;打卡也没时间了;博文也少发了;觉也睡的少了……那什么那什么都荒废了。还是说说那天我星期一借来书的情形吧!

刚刚从书店里借来《狼妻》和《红豺》,这两本书的作者都是沈石溪,其实我看过他的好多书,对于他写的书我喜欢的不得了。我拿着书看了一下午,吃过晚饭,爸爸说要带我们去文化城玩,我听了以后激动得不得了,还几天都没去那里疯了。后来一想,我的宝贝书还没看玩呢!于是我只好婉言拒绝了爸爸,想过两天让他再带我去,爸爸还为我的“婉言拒绝”感到奇怪呢。回到房里又捧起那本书看了起来。书一页一页的翻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便埋起头来继续看·······谁知他们后来自己偷偷去了文化城我却完全不知,管他呢,反正我没时间。

十点的时候,外面响起了“咚咚”的敲门声,我穿好鞋飞快地跑了出来,给妈妈开了门。妈妈进门就说不早了,让我们干完了睡前该干的事,让我们都去睡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看看桌子上的那本书又太想看了。于是便拿起那本书看了起来。我的脑子里这时已经没有时间概念了,我就只知道看书,翻书,看书,再翻。外面的钟响了两声下。难道现在已经凌晨两点了?我蹑手蹑脚走到外面一看表,果然两点了。恐怕明天两只“熊猫眼”把我出卖了,我只好恋恋不舍的放下书去睡觉。

之所以我爱书,是因为书是有全面的营养,那味道美极了,书里全是故事,让我如痴如醉!每一次我借来书都一下子“啃”完才肯罢休。有了书的相伴,我好快乐,每天我过的好充实!我真的很庆幸我爱上了读书,看书的滋味妙不可言,真的是一文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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