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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的读书笔记

投稿:紫阳耀邦 时间:1年前 我要投稿

在求学的道路上,写作文往往是一件令人头大的事,经常不知道怎么写,但必须清醒认识到:拥有好的文笔,绝对是受益一生的硬实力。而写作能力的提升,必须从小培养,对于这篇作文题目,建议多看《围城的读书笔记》相关范文,多动笔练习《围城的读书笔记》相关习作,相信功夫不负有心人。本文由作文汇用户投稿,希望为你的写作带来帮助,如果觉得这篇围城的读书笔记作文3000字不错,记得推荐给同学哦~


爱情、婚姻,是人们永恒的话题。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围城的读书笔记,希望对你有帮助。

围城的读书笔记【篇一】

故事中的主人公方鸿渐是那个时代典型的旧式文人,也就自然拥有文人所具有的普遍特点,更准确的说是共性的缺点。他软弱、优柔寡断、自命清高,有时又天真到难以置信的地步,他在别人面前更多表现出的是自卑,但有时潜藏在灵魂深处的自负因子又会悄悄冒头,这种极度复杂,甚至矛盾的性格正是造成他爱情和事业悲剧的罪魁祸首。

先来谈谈他的爱情吧,曾经出席在他生命中的四个女人,鲍小姐是短暂的过客,苏纨文是个意外,唐晓芙是错过的挚爱,孙柔嘉最终成为他的妻,却并非心中所爱。

鲍小姐,可以说他们有缘却无分。有缘,因为他们相识在黑夜的海上,因旅途的寂寞而彼此亲近,方鸿渐自觉爱上了这个女人,因着她的活泼、乐观与开朗给他寂寞的旅途增添了安慰,就好像被黑夜包围的人,在百无聊赖中发现了一颗璀璨的流星,为它的光芒所吸引,情不自禁的选择靠近,然而这美丽的光芒转瞬即逝。在黑夜的海上相遇的两条船,终归是各有个的方向。他的潜意识里清楚的知道,这个女人并不属于他,她有自己的爱情与生活,他们的交情不足以使彼此放弃各自的生活而相濡以沫。于是,他们在短暂的相依后就离开了彼此,就如两条直线,相交后又朝着各自的方向延伸,永不回头。没有人会对这次错过感到可惜,包括方鸿渐自己,因为他从未对这段感情认真,也就不会为鲍小姐的离去感到丝毫遗憾。

第二个出席在她生命中的女人是苏纨文,一个官家出身的小姐,留洋回来的女博士,求学的经历耗掉了她最宝贵的青春时光,令人艳羡的博士头衔却没能给她带来好的姻缘,恰恰相反,高的学历反而让很多男人对她敬而远之。这个年近三十的女人,抱着大女恨嫁的心态,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之后,选择鸿渐当做理想的结婚对象。而后者却对着意料之外的追求表示出模棱两可的态度,一方面,他不爱苏纨文,鸿渐清楚的知道这一点,另一方面,他不想伤害这个女人,本着“道德上的懦夫”所应有的仁义,他始终未曾明确的拒绝她,却承受着心灵上的痛苦与愧疚,并最终为自己的软弱付出了沉痛的代价。明晓真相的苏纨文选择了报复,方鸿渐为此失去了他的挚爱,而获得了苏纨文一生的仇恨。哪怕多年后,当初的一代才女已变得庸俗不堪,没有了当初的才气与才情,仍无法对这段过往感到释怀。

其实,抛开爱情不说(因为爱情这东西无法强求)苏纨文未必不是一个理想的配偶,她与方鸿渐是大学同学,虽非相知甚深,至少知根知底。她的学历与鸿渐相配,官家的出身,更能为鸿渐谋一个好前程。本着虚荣的角度来说,这个女人的相貌无可厚非,带出去并不会丢男人的脸。至于她的年龄,更不值得介怀,因为每个女人都会有青春逝去的时候,而没有哪个男人会有那样的时间与精力,在妻子不再年轻后选择离婚再娶。或许多数有钱有势的男人会选择找一个或多个年轻貌美的情人,却不会选择与糟糠之妻离婚,并非他们有多长情,只是精明的男人会权衡得失,不想承担离婚所付出的名誉上和金钱上的损失,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未必不是女人的胜利。然而,当初少不更事的鸿渐并未意识到这一点,未经爱情洗礼的他将爱情看的太过重要,认为两个人相爱是相守的必要条件。若是当初他选择了这个女人,虽不会获得令人羡慕的爱情,但至少会有一个与众相同的家庭,更重要的是有令人羡慕的远大前程。可惜,光阴从不会倒退,否则,这世上便少了多少憾事,多了多少圆满。

与苏纨文同时出现的是唐晓芙,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学生,鸿渐理想的梦中情人,他为这个女孩子的美貌与青春活力所吸引,并将全部的热情投入到这段感情中。然而,他们受到了命运无情的捉弄,因为苏纨文的离间和彼此的误会,他们最终成为了对方生命中的过客。这段感情的失败使方鸿渐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他为此而无比痛苦,并选择远走他乡而忘却这伤痕。其实,爱情只是生命中短暂绽放的烟花,能陪你走过一段已然很好,又何必奢求太多?他们没有相守到白头,假若他们真的结婚,是否能幸福圆满,仍是一个未知数。伤痕深深的烙在鸿渐心底,感情却未能维系一生,他对这个女孩子的印象,由刻意的回避变成久而久之自然地忘记。此生,他再未见过唐晓芙,正如每个人生命中都有的错过,遗憾总是不可避免,宛如鲜血淋漓的伤口,即使愈合了,不痛了,疤痕却还是会留下,并最终融为生命的一部分,再也无法分离。

至于孙柔嘉,这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子,没有显赫的家世,没有美丽的容颜,没有过人的才华,甚至没有一点引以为傲的资本。然而她最终却成为了他的妻,并非因为他有多爱这个女人,只不过在某一天,他忽然觉得自己应该有个家,而她,恰好在那时出现。他们的婚后生活也自然向大多数人一样,没有风花雪月,只有柴米油盐,曾经所有对爱情的美好幻想归于平静,选择用一座名叫婚姻的围城将自己围困。

这茫茫人海中的你我他,都曾年少轻狂,对爱情抱有美好的幻想。却因为种种原因错过了挚爱的人,而多数人发现这一点后,都选择走进婚姻,他们将他作为爱情的延续,却不知婚姻与爱情本是毫无关系的两件事,就好像一对异卵双胞胎,虽则出自用一个母体,其五官和脾气秉性却是千差万别。既然找不到爱的人,又何苦找一个陌生人陪你共度一生?不走进婚姻的人,他的爱情也许会一直沉睡,但永远不会死亡,因为它始终埋藏在心底的某个角落,与人的躯体一同生长、绽放、衰老,直至消亡,最后一同深深的埋进泥土,直孕育出永不消亡的美丽。

围城的读书笔记【篇二】

看这边书的理由是因为一句话: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没看这本书之前,对这句话的理解是:“城里的人想出来,无非是因为工作或是婚姻不理想,城外的人想进去无非就是对新事物的憧憬和向往。”前些日子,由于对这句话的好奇,翻开了这本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读完此书感觉完全不同,它通俗,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

就算是刚刚毕业的我来讲,工作、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事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其实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纵使这个生活的围城依然存在,在这个竞争激烈,知识大爆炸的时代里,不管是来自学习、工作,还是生活的压力,都使人们置身在一堵又高又无边际的围城里。要想看到围城外更广阔的世界,给心安上一对翅膀吧,将心态放好,给心灵减负,生活需要正能量,需要积极向上,而不是抱怨,对于人际交往,我想只有对于别人推心置腹,以诚相待,别人也一定会对你以诚相待的,所以不要抱怨,不要消极,乐观向上才是年轻人该有的态度。

而对于自己的工作,在这个不缺人才的时代里,我坚信机会是有留给有准备的人,围城再高,只要我们能给心安上一对翅膀,我们就一定能飞出围城,感受天地的磅薄大气,创造美好人生。将围城击化解与无形之中。

围城的读书笔记【篇三】

《围城》是最近一个月拿在手边翻看的书,只是今天刚好看完最后一个字。我是第二次认真读完这本书,第一次应该是几年前囫囵吞枣的看过吧,书里夹着的购书发票上显示的日期是2009年。在书店里买的正版书,却被我发现有少许错别字。我琢磨着,有机会要再重新买一本回来,读第三次。钱钟书在1944年写下的文字,太精辟。

钟书老人家说,他想在这本书里写的是关于现代中国的一部分社会现象,以及社会里的一部分人。而我觉得,书里的每一个人,在我们生活中的每个人身上都能找到一部分,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他们的影子。

故事很简单:方鸿渐,出生在江南小县的乡绅之家。读高中时,被父母作主订了媒妁之言。绞尽脑汁想退婚而未果,准备毕业后遵从父命时却不巧未婚妻意外病逝。怀着如犯人蒙赦般快活的心情给岳父写了一封悲痛的慰唁信,却被岳父认为是个天性淳厚的可造之材,遂将准备给女儿的嫁妆钱拿给他去出国留学。本就是一个无用之材,泛泛之辈,得到如此幸运自是更加不懂珍惜。出国后倒真是游历各国,四年中换了三个大学,伦敦、巴黎、柏林。花光嫁妆钱后,回国前灵机一动花钱买了个假博士文凭寄给父亲和岳父大人交差。在回国的轮船上,被一位由未婚夫资助学费留学回国的来自香港的鲍小姐勾引,被睡了几觉,轮船到达香港后向他挥挥手后便扑进了前来接站的未婚夫的怀抱。同船回国的还有一位方鸿渐曾经的同班同学,苏文纨小姐。一个身段消瘦,衣饰讲究,孤芳自赏,与众难合的单身的年轻的真正的女博士。偏偏,智商高,情商低的女博士,通常都会被玩世不恭的男子吸引。

此时的上海,中日关系紧张,战事蠢蠢欲动。岳父终于盼回女婿,虽然女儿已经不在人世,可岳母看女婿还是越看越欢喜。岳父母把方鸿渐留在上海住在家里,并在自家公司“点金银行”为他安排了一份闲差,边领工资边找好工作。(真是一等一的好命啊。)

方鸿渐初次拜访苏文纨之后,多次被苏小姐以各种由头邀请到家里去谈诗论画,以文会友。除了邀请方鸿渐,其他邀请对象里还有几位自己的爱慕者和表妹。与此同时,苏小姐对方鸿渐各种暗送秋波。无奈,方先生对苏小姐除了莫名其妙的怕,还是莫名其妙的怕。然后就是逃。不料,方鸿渐却被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深深吸引,一个年轻漂亮单纯美好的姑娘。苏小姐没有成功让方鸿渐掉进自己的碗里,也不能让他掉进了表妹的碗里,使了点小把戏让他俩产生误会而绝交,从此天涯海角从未再相见。(杨绛在附录里说钟书老人家在刻画人物时太偏爱唐晓芙了,不能让方鸿渐糟蹋了唐晓芙,所以没让他俩成一对儿。哈哈~~)

不巧,失恋的方鸿渐同时被岳父母从家里赶了出来,点金银行的班当然也不好意思再去上了,也就失了业。苏文纨的资深爱慕者赵辛楣,曾经把方鸿渐当作情敌的人,一个有点真材实料也有点背景的人物,也是大好人一枚,此时推荐他去湖南一所新成立的大学(三闾大学)当教授。之后,赵辛楣、方鸿渐、赵辛楣同事的女儿——孙柔嘉及另外两位男教授一起出发,跋山涉水,历经各种艰辛,到达学校。钟书先生用了很长的篇幅写这一段路程,孙柔嘉作为路上唯一的女性,被赵、方二人彼此调侃,将其推让给对方当对象。其后半年时间,在那所新大学校里,方鸿渐经历了一场复杂的社会人情关系之大学问。

得不到自己喜欢的男子,没有过多执念,苏小姐很快应允了一位曾经一起以文会友爱读诗爱写诗,家庭条件和个人能力都很优秀只是稍微有点胖的追求者——曹元朗的求婚并很快结婚,简单快速搞定自己的婚姻大事。

看起来吊儿郎当,自称是饭桶的方鸿渐,始终逃不脱女人这个如来佛的手掌心。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最终会掉进孙柔嘉的碗里。一个外表看起来单纯、温柔、听话、懂事、毫无主见、柔弱无助的小女子,实则,婚后才发现她的各种“麻、辣、烫”。(欲知详情,自己看书去~)。

故事的结尾,并没有告诉读者一个结尾。定格在方鸿渐与孙柔嘉在一场争吵时的你推我搡中,在方鸿渐走出家门,饥肠辘辘的走在漆黑的夜色中,在孙柔嘉无助的悲恸地哭泣中,,,那座延时六小时的祖传老钟,不合适宜的发生“当,当,当”六声声响—— 此时的六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方鸿渐正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孙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孙柔嘉正在家里等方鸿渐回家吃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再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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