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求学的道路上,写作文往往是一件令人头大的事,经常不知道怎么写,但必须清醒认识到:拥有好的文笔,绝对是受益一生的硬实力。而写作能力的提升,必须从小培养,对于这篇作文题目,建议多看《沐晴季晨 雨夏安然》相关范文,多动笔练习《沐晴季晨 雨夏安然》相关习作,相信功夫不负有心人。本文由作文汇用户投稿,希望为你的写作带来帮助,如果觉得这篇沐晴季晨 雨夏安然作文3000字不错,记得推荐给同学哦~
今天无疑是无锡入冬以来最冷的一天,雪从早上一直下到现在,我疲惫的靠在身后的树干上,任由身后融化的雪水浸透单薄的毛衣,却并未感觉有多冷。落雪的日子,总有人要远行了吧!不远处,一对恋人正在拍结婚照,摄影助理手脚利索的替新娘拉了拉裙角,后咧着嘴对着一旁的新郎暧昧的笑笑:“这位先生请拥吻你的新娘,记得一定要深情持久哦。”
季晨抬起指骨分明的手拂了拂袖口上的雪花,眼眸冰冷,唇角僵硬的紧闭在一起,挑染过的发梢略带金黄色不断有雪落在上面使得他周身带着一股冷冽的气息。
等我回过神来看到的画面美好的让我落下泪来,我爱了整整三年的人,那个曾许诺给我一场纯白色婚礼的人此时正满眼温柔的吻着一旁画着精致新娘妆穿着长长白纱的女子。我爱如生命的男子快结婚了,但新娘不是我,从此以后,伴他以歌,伴他以酒,伴他共白头的人也绝不再是我了。大概是看一旁的以歌冷得实在受不住,季晨含笑脱下身上的西装严严实实的给以歌穿上,以歌羞涩的回之一笑,精致的脸蛋越发迷人。
看着远处雪地里相拥而立的两人,我终是抬起麻木的双腿背立而去。季晨,为什么你笑得如此幸福,我却再也感觉不到温暖了?季晨,为什么雪停了,我却依然寒冷如故?季晨,也许我再也等不到花开的季节了,所以唯有把所有的爱意与祝福埋葬在这冰天雪地,唯有把这个秘密埋藏在心底。
“怀旧”酒吧里,空气中弥漫着烟酒以及青春荷尔蒙的气息,偌大的场地里响荡着陈奕迅的《浮夸》,形形色色的男女在舞池里伴随着歇斯底里的歌声扭腰摆臀,一片奢靡沉沦的景象。我坐在吧台的角落,不断变换闪烁的灯光使我一阵迷离,一旁的调酒师轻轻地摆动着身体,极其快速且优雅的调配出一杯BloodyMary放在我的手边,我侧过身端起猛灌了一口,顿时,酸甜苦辣四种味道充斥了整个胸腔,心里空洞洞的难受。
等我轻车熟路的走出“怀旧”时已经凌晨一点了,掏出手机,果不其然显示屏上吝啬的没有显示一通未接电话。我皱了皱眉头,毫不犹豫的按了关机键随手把手机往包里一揣,踏着十几厘米的高跟鞋大步流星的往家的方向走去,高跟鞋嗒嗒嗒的声音在空旷的大街上显得突兀而诡异,我自嘲的想了想那些小说电视剧中的情节,美丽不可方物的女主独自走在无人的街道,然后突然出现几个劫财劫色的登徒浪子,这时候千篇一律都会有一个帅得掉渣的男主出来解救。果不其然,走到街角就有两个黑影挡住了我前进的脚步,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不耐烦的抬头看向面前的两人,暗暗骂自己是乌鸦嘴。
“美女,来来来,大晚上的,陪我们哥俩儿去喝两杯呗。”说着便轻挑的拉住我的手。见我隐忍着没说话,另一个满面红光的凑过来,我睁开手反手就给那人一耳光。两人怔愣了一下反应过来“他娘的,贱人,大半夜的装什么清纯,老子弄不死你!”
接着拳头和巴掌便铺天盖地而来,我蜷缩着身体用双手紧紧护住脑袋一动不动。其中一个打累了貌似还不解气,用力抓起我的长发带动头猛烈往水泥地上撞去,钝重的疼痛感传向头皮,左边太阳穴的刺痛感麻木了所有的感观。那一刹那,我清晰的听到身后重物倒地的声音,然后有人哀嚎着跑远。时间似乎静止了,额头流出的鲜血流淌下来模糊了眼睛。接着一旁有人跪下来,温暖的大手拉住我的手臂将我扶起。“你没事吧,要不我送你去医院!”这是我第一次遇见季晨,十九岁的季晨有着帅气到几乎要发出光茫的脸,身体略微单薄瘦弱却出奇的高。好半天我回过神来,用衣袖擦了擦眼角的血,“谢谢,不用去,我叫夏安然,你呢?”
他犹豫地看着我血迹斑斑的脸薄唇轻启:“我叫季晨。”嗓音干净柔和。
“好,我记住你了,谢谢你让我做了一次公主。”说完我丢下一脸茫然的季晨一瘸一拐着走了。
夜的漆黑吞噬了光线和树的绿也吞噬了树下挺立的少年,只剩下树梢间吹过的风声,轻轻的缓缓地游荡在街道,游荡在少年的心里。
A大论坛上最近一直在轮番轰炸一件事情。我是学渣:哎你们听说了吗我们学校的“好学生”季晨好像在跟社会上的人鬼混呢。
再贱就再见:好像是,那天我就看见他跟一个小太妹肩并肩离开
萌妹子:你们这是嫉妒人家长得帅又期期拿奖学金次次考第一吧!我的季少你们全都不许跟我抢。
私家侦探:切据我四处打探深入调查,近一个月确实有一个穿着怪异,画着浓妆,烫着长长卷发的小太妹在校门外等人,到最后总是夹着香烟吞云吐雾一个人落寞离开。结果前天季晨一出校门就和她一起走了。说来也奇怪,第二天这个女子就换了一副模样,与之前判若两人,一张不带声色普通的脸,长长的直发披散在身后,小巧的个子,整个人看起来柔弱小鸟依人啊。不过季晨和她绝对关系匪浅。众女泪奔……众男感慨……总之,全都不看好。
夏安然:
在这个世界上,我一直相信一见如故一见钟情这种字眼。便如我对季晨,明明是两个毫不相关的人,明明是两个性格迥然不同的人,明明是两个不同环境下的人,但却紧紧地捆绑在了一起。于是,我鬼迷心窍般每天等在他所在的校门外,不管不顾周围人的指指点点,尽管每次他看见我都会不赞同的摇摇头,眼里浮动着道不明的担忧。我却视而不见的对着空气无声的对着口型:“跟我走,”这时他只能无奈的冲我摇摇头离开。看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我笑得像个没有糖吃孩子,明媚而忧伤。
终于在第二十七天之后的一个黄昏,他沐浴着霞光朝我走来,并未说话,只是极其熟稔的理了理我的卷发,我不依不饶的拉住他“跟我走”,在黄昏模糊不清的天光里,他的笑容被蒙上了一层柔和的光芒。“安然,做回自己吧,下次,我跟你走!”他说:“安然,做回自己吧!”我用手捂住剧烈跳动的心,轻轻的吐出了一个字“好”。
用最快的时间去拉直了长发,回家扔掉了所有的化妆品以及高跟鞋,看着镜中平凡稚嫩的自己,那么多年以来我头一回轻轻浅浅的笑了。后来,我告诉他:“我是坏女孩,尽管我才十八岁。”他心疼的抚摸着我的头说:“没关系,我不在乎,你不适合做坏女孩。”
我说:“我爹不疼妈不爱,酗酒抽烟十五岁就辍学。”
他说;“没关系,你还有我。”我说;“我没能力,没学历。”他说:“没关系,以后我养你。”未来那么漫长,我紧紧的攥着他给的爱不愿放开,我不知道我的未来是什么样子。但却一直憧憬着将来和季晨在一起的样子。
以歌找到我时,我正埋头在洗碗池里刷碗。“夏安然,你个贱人!”然后‘啪’的一声一个响亮的巴掌打在我的脸上。也许我早该想到,风光如他,出色如他,该有这样天仙般美丽照人的爱慕者。不,也许该说前女友。正是午后,初春的阳光和煦温暖。以歌红肿着双眼,身体抑制不住的颤抖,她无论怎样也想不到温和如斯,对他关怀备至的季晨会跟她分手,且对象还是一个如此落魄如此平庸的女生。我屏住呼吸,用一旁的抹布擦了擦手。虽有不甘,但还是未吱声。只因季晨曾那样忧伤的对我说过:“安然,如果我前女友来找你,你不要为难她,她和我门当户对,青梅竹马,我终究是亏欠她的。”而我,只是这个城市的孤儿,窃取了本该属于她人的幸福,面对身前的以歌我又怎能心安理得的回击。“怎么,无话可说了吧,我告诉你,你和季晨是不可能在一起的,他爸妈已经认准了我这个儿媳妇儿。”以歌环顾了四周,大大的眼睛里写满了鄙夷,轻佻着嘴角显得异常不屑。此时兜里熟悉的铃声响了起来,我动了动在水里泡得发白的双手,掏出手机,犹豫了一下,在以歌的注视下按了接听键:“安然,你快下班了吧,我还没吃饭,在情侣餐厅,正巧下午没课我们出去玩玩,等你。”来不及回话,以歌抓起洗碗池里的碗就着带洗洁精泡沫的污水向我泼来。电话里传来嘟嘟嘟的忙音,我拉紧身上的衣服,看着跑远的以歌,顿觉周身寒冷。
其实我并不缺钱,我只是很孤单。如果我问我妈要钱,她一定二话不说的往我卡里打上足够我一年生活费的资金,可是,我不想向她要钱,从她离开我爸另嫁他人开始。同样的我也不想再见到我爸,从他离开我妈另娶她人开始。借鉴一个人的话来说,我就是暗地里的病孩子,在繁华的城市里独自舔舐溃烂的伤口,无人陪伴,无人关心,任其自生自灭。
洗完最后一个碗,我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在饭店老板狐疑的目光下直奔情侣餐厅。走到时季晨已经坐在靠窗的餐厅一角玩手机,侧脸白净而柔和,而我却停住了脚步,再也迈不开半分。也许是姿势有点难受,季晨直起身子往身后的椅背上靠了靠,抬眼便看见了不远处傻站着的安然。四目相对,我回过神来嘲季晨粲然一笑,对面的季晨咧开嘴角挥了挥手示意我过去。看着这样的季晨心情顿时舒畅了许多,走到时桌上已经整整齐齐的放好牛奶和黑森林蛋糕。刚坐下,对面的季晨便带着一股探究意味的目光向我扫来。“安然,你去饭店洗碗不至于把头发也洗了吧!”我无奈的笑道:“这不是为了节省洗发水的钱吗!”似乎每次最狼狈不堪的时候都让季晨瞧见,想起明艳动人的以歌,想起青春焕发的季晨,心里某块地方湿漉漉的塌陷下去。
付了钱,季晨牵着我的手走出餐厅,不急不缓的拉着我走过一条又一条的街,走到一间婚纱店前前面的季晨突然停下脚步,我一时不防备砰的一声撞上他结实坚挺的后背。他说:“安然,你等我,你等我大学毕业了,我许你一场纯白色婚礼。”而我就真的忘了说话,鼻尖酸涩,泪水无声的滴落在地上。季晨回过头看我,见我泪流满面,掏出衣服兜里的纸巾替我擦干眼泪失笑道:“傻姑娘,怎么这么容易感动,来,我背你。”说完蹲下身子,我破涕为笑趴了上去。安然:“重不重?”季晨:“不重”安然:“真的不重?”季晨:“全世界都背在我背上怎会不重,安然,你相信我,我不能给你全世界,但我的全世界可以全部给你”也许,只是我这么多年以来听到的最为动人的一句话,一路走来,路过泥泞,路过风,感谢上天让我遇见了季晨。
三年时间我和季晨走过了这座城市的所有大街小巷,我仍然在下班后十年如一日的每日等候在校门外。那个我深爱的男孩,上帝总是眷顾他的,越发出众的外貌,永远名列前茅的成绩在A大众多高材生里独树一帜。A大论坛里三年来一直流传着一个神话,一个关于季晨与灰姑娘夏安然的神话。我的季晨,他不怕别人异样的眼光,会背着我走在城市最热闹最繁华的中央广场上,会在下雨天拉着我在雨中奔跑,大叫“夏安然,我爱你!”他说他会用他一生平安喜乐给我一世安然,换我一世欢颜。所以,我从未想过会失去季晨,从未想过。
从认识季晨开始,我就在一个小说网站注册了一个号,开始了我的写作之旅。笔名:安然雨夏原本不指望有多大反响,却没想到这篇小说一时之间被众多读者追捧。每天都有大量粉丝催更、留言。粉丝a说:“亲啊,为什么还不写结局,我们等得花儿都谢了。”下面均是一片附和声。坐在电脑前,我满足的笑笑,我只是把我和季晨的恋爱经历以小说的形式刻画出来,生活还在继续,我和季晨还未走到最美好的结局,怎会书写出最美好的结局。
在我短短的二十一年里,都在被不同的人所抛弃所放弃。包括父母、朋友、亲人、老师。我曾想过我这二十一年里失去的所有东西,却从来没想过会失去他,我战战兢兢地将自己华丽的伪装起来套入所有的模式所有的桎梏,不过只是为了得到认可不再遭人遗弃,只是没想到,我这一生唯一放弃一样东西就放弃了我全部的爱情与温暖。
夜色如浓稠的墨汁,深沉的化不开·····昏黄的路灯下,季晨闭上眼睛轻轻地吻住了我,带着夏日里特有的栀子花的清香,让我有片刻的沉沦。如果,只是说如果,如果此时的你睁开眼睛,那你一定会看到你眼前的少女眼里深沉的泪和痛苦了吧!我一把推开季晨,力气大得有点惊人,使得季晨不得不后退几步才勉强站稳脚跟。我说:“季晨,我们分手吧;”对面的季晨瞬间愣在原地“你开什么玩笑!”眼睛涨的生疼,我咬紧牙关不让眼泪掉下来:“我说真的,我已经受够你了,厌倦你了,你他妈的听不懂吗?”季晨不可置信的看着问我,眼里的受伤溢于言表:“安然,你有苦衷的是不是?你怕你会拖累我是不是?不要担心,我上个月已经被一家公司以高薪录用了,我今天发了薪水去珠宝店把送你的订婚戒指都选好了,你看。”我再也隐忍不住,泪水大颗大颗的往下掉,一把夺过他手里的戒指狠狠的扔进了一旁的玫瑰花丛里。决绝凛然的盯着季晨的眼睛说:“没用的,我们分手吧,我有新男朋友了,他比你有钱。”季晨认真的看着我,眼神澄澈而悲伤,似乎随时会有泪水奔涌而出,本就白皙的脸庞此时更是面无血色。我亲爱的季晨,在我如此伤害他之后依然舍不得恶狠狠的骂我一句,依然不肯弃我而去。夜已微凉,一旁的季晨仍然一遍又一遍的拨开玫瑰的藤蔓寻找那枚被我无情丢掉的戒指。可是季晨,有些东西丢掉了便再也寻不回来了。
A大的论坛在沉静了n久之后,突然又爆炸性的冒出一条消息:A大风云人物季晨和灰姑娘夏安然分手了,并和前女友以歌订婚。
关上电脑,我才终于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再这样绝望的哭了。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也只有季晨可以让我在明媚的午后流下泪水。而他,已不再属于我。
在我还能尽量步履平稳地走路时我偷偷地跑出家门去了香雪园,那天大概是无锡入冬以来最冷的一天,我一步一个脚印小心翼翼的行走在雪地上,不死心的跟着前方一队拍照队伍。后来实在走不动了便靠在身后的一棵树上休息,看着远处拍结婚照的恋人陷入了甜蜜的回忆,但现实却是模糊而又悲伤。这世界上本就没有灰姑娘的童话,童话里结局从来都是王子和公主在一起。季晨、以歌,祝你们幸福。
在医院已经居住快一年,又一个冬天来临了。最近身体越发容易疲惫,已经不能流利的说话,进食越发的感觉困难,就连喝汤也时常被呛到,并且使劲全身力气也无法再站起来行走了。躺在病床上,看着窗外白雪皑皑的世界我想起了我那还未写上结局的小说。于是,我支支吾吾嗯嗯啊啊的抬手比划了半天,父母才明白过来先后跑出病房,手慢半拍的停顿在空中没有放下,看着自己纤细的手指以奇怪的姿势扭曲在一起,悲伤地流下泪来。有人说悲痛的时候就假装自己已经死了,那样就没有什么可以伤害到你了,但如今的我已没有心思去想我是否愿意苟活下来,因为病魔最终选择了我。父母回来时手里多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以前只需三十秒就能打开的小说页面这次竟花了十几分钟,我咬紧牙关,努力睁大双眼想看清屏幕上的字。最终用颤颤巍巍的手磕磕绊绊打上一排字:“灰姑娘没有童话。”这大概就是结局。
人生最后的一段时光里,父母回到了我的身边,在我无数次陷入黑暗又无数次醒来之际,我都能感受到他们流着泪紧紧握住我的手不愿放开的眷恋。本来保养得当的容颜在医院下了无数道病危通知书后霍然苍老。那一刻,我突然不恨了。
季晨,我知道,我再也等不到花开的季节了。我不知道哪一天我会一不小心去了另外一个时空,但也许,在那个时空里我们是在一起的。季晨,在我得知自己得了脊髓小脑变性症的那天,我看见了一只蹲在马路中间的猫,头毫无声息的垂在双腿间,血从猫头蔓延至马路上,早已死去多时。季晨,其实我很害怕,我怕我也会以这样绝望的姿势无声死去。但我必须对你埋藏这个秘密。季晨,我给不了你的未来,只好让我来告别了。都说伤痛不过百日长,日后你会儿孙满堂。你就会忘了那个曾为你深夜写书的女孩。
她叫——夏安然
高三:袁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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