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搞
当前位置:作文汇 > 高一 > 读《红楼梦》有感1

读《红楼梦》有感1

投稿:奖赏额偶 年级:高一 时间:1年前 我要投稿

在求学的道路上,写作文往往是一件令人头大的事,经常不知道怎么写,但必须清醒认识到:拥有好的文笔,绝对是受益一生的硬实力。而写作能力的提升,必须从小培养,对于这篇作文题目,建议多看《读《红楼梦》有感1》相关范文,多动笔练习《读《红楼梦》有感1》相关习作,相信功夫不负有心人。本文由作文汇用户投稿,希望为你的写作带来帮助,如果觉得这篇读《红楼梦》有感1作文1500字不错,记得推荐给同学哦~


《红楼梦》是被人列在四大名着之首的,其原因多人们会搬出红学的流行,有些人一生只要研究研究这本书就能过舒坦的小日子了。曹老是饿死的,他的书却增加了就业,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这本赞誉过剩的书一直排在中国累计销售首位,的确是有点真本事。不过我觉得之所以红学兴是因为曹老描写的物事,礼仪像史书一样值得研究。值得研究的是曹先生所在的清代,并不是一本书。

在我看来红楼是一部喜剧,像童话一样完美的结局和过程。在老师教我们时候老师说:“以四大家族的兴衰为基础,宝黛爱情为线索的悲剧。”但是四大家族中主力描写的贾家从开始一样是越来越兴旺到底。开始贾府人人富贵,有贾珠等人的死去也并不是惨死怎么的,主角们并没有经历什么痛苦。基督教教义说:人生来就是受苦的。所以死者没有什么可悲。秦可卿死啦。还带给贾蓉一个五品龙禁卫的官,死者解脱,生者人就享乐。

到中后部宁府抄家荣福败落很多人唏嘘伤感的时候。我认为这只是贾府越来越兴旺的插曲,很短的插曲。在这个艰难的时候死了一批人,单迎春外无一不死得其所。贾母已经八十三岁,在以前那种年代是多少高龄了,一生享乐,被人捧月,只在死前担惊受怕过一阵,又没有冻饿挨打挨骂着,总是喜大于悲的。连她自己也两次说到自己的死时,提到自己的高龄,享福一生,死也甘愿了。

凤姐虽然年龄不及贾母长寿,但是大权在手,也是风光一生,锦衣玉食的。谈自己时说:“别人没吃的也都吃过了,没见着的也都见过了,死也没多少可憾的了。”人的快乐是以自己的愿望来衡量的,凤姐喜欢的钱权两得,巧姐最后也有惊无险回归宁府,死前的风波都只是一生中的小憾,以比列来说,赚大了。

探春远嫁,以后来回来时描写的“比来时还鲜艳三分呢。”那生活一定是很好的,没有像迎春那样遭打挨骂受冻,婆家后来还得以在京城得职,与娘家很近,相聚相亲。

元春贵为宠妃,有皇恩,有世人称颂,连贾母见了也要跪拜,虽然无子有些遗憾,都没人会否认她是最幸运的人之一。

惜春希望出家,最终能够带发修行,她圆了自己的愿望,只要是自己想的,什么愿望都不可悲。

赵姨娘为人所不屑,儿子贾环为人所不齿,娘儿俩被读者都深深看不起。我非常联系迎春的命运,恨不得贾府的人去夏家报仇。但贾府的人大多都不大吧迎春放在心上,那是因为——迎春的地位其实非常低,比在读者心中的配角贾环贾蔷还低。首先迎春是庶出,亲娘早丧,且没有亲兄弟姐妹可以依靠,最后还是个女儿身,地位自然不能高。迎春性格软弱,在贾家已受了不少气,嫁过去更是受尽折磨而死,在我看来真是红楼梦杯具之最。

宝黛的爱情悲剧是公认的,我认为没有什么可悲。宝玉这块顽石不经历悲痛一定仍对红尘向往。人的快乐的是以自己的愿望来衡量的,宝玉能额外受恩入红尘已经是赚大了,遂了自己的心愿也该满足了。林黛玉来还债的惨些好,越惨越好,不惨还不清债务。以十几二十年的功夫报答神瑛侍者的浇灌之恩,正是她自己的心愿。

散了一批人。在两府衰败的一时间,那些摊前敛财的奴才散了一大批。贾政此时明白了这些人,一个个打发走了,切掉了一个个毒瘤。

锻炼了一批人。众人先享富贵再忍受贫穷,那时间懂得了勤俭节约。贾府人少了,可他们从来不缺人,又没有计划生育!

成长了一批人,一个贾兰很有才能,在结尾已经高中。一个巧姐儿长大不落凤姐。而且有了凤姐的教训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作者制造了这两个完美形象真是暗示贾府以后的命运。甄士隐也透露贾府会再度兴旺。

高鹗续写的四十回,我读之前很担心远不如曹雪芹所作前八十回。读了之后我也很喜欢后四十,那每一回的结尾处稍设悬念,曹一般没有吊人胃口的习惯,高这样无疑增了观赏性。万事开头难,曹雪芹在前八十回已准备好了大多数零件,高鹗的组装技术也很好,那么这件美轮美奂的艺术品也就足以流芳百世了。


[来源:作文汇https://www.ZuoWenHui.com]

作文汇,中小学生的作文宝库,提供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应用文 、诗歌、小说、戏剧、散文等各类优秀作文范文参考,提高写作能力。

文章标签:高一作文

本文分享地址:《读《红楼梦》有感1作文1500字》

https://www.zuowenhui.com/detail/ecMANIOgnwD4jxD1.html

0
0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Copyright©2013-2024 www.zuowenhui.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8047794号-3

本网站是一个公益性质的教育平台,倡导“分享教育”的理念,同时,我们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文章不慎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第一时间处理。(具体请参考“版权声明”中的相关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