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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上地球之巅》读后感作文

投稿:慕瑾曦 时间:1周前 我要投稿

在求学的道路上,写作文往往是一件令人头大的事,经常不知道怎么写,但必须清醒认识到:拥有好的文笔,绝对是受益一生的硬实力。而写作能力的提升,必须从小培养,对于这篇作文题目,建议多看《《登上地球之巅》读后感作文》相关范文,多动笔练习《《登上地球之巅》读后感作文》相关习作,相信功夫不负有心人。本文由作文汇用户投稿,希望为你的写作带来帮助,如果觉得这篇《登上地球之巅》读后感作文(实用25篇)不错,记得推荐给同学哦~


《登上地球之巅》读后感作文 篇1

珠穆朗玛峰简称珠峰,又意译作圣母峰,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泊尔交界的喜马拉雅山脉之上,终年积雪。是亚洲和世界第一高峰。

然而在1960年5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30分,年轻的登山队员——运动健将王富洲,刘连满,屈银华和一级运动员贡布四人,向着珠穆朗玛顶峰的380米高度做着最后的冲击。

可他们在离死亡之神很近的时候,却不曾忘记自己的同伴,刘连满不正是这样的写照吗?

他们是英雄,中国的英雄,他们完成了人类历史上从北路攀上世界最高峰的创举。让人意想不到的依然是刘连满,在那样缺氧的环境中,没有用氧气筒,却以坚强的意志和对胜利的铁一样的信心,战胜了死神,顽强的活了下来,并与三位胜利归来的战友会合了,虽然他并没有登上珠穆朗玛顶峰,但他的精神却是可贵的。

然而,究竟是什么使得他们成功的呢?原来是强烈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崇高的献身精神,难道在我们的生活中不缺少吗?

就例如说,20xx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虽然已经过去了2年了,虽然我不在汶川,然而我也深深的体会到地震给我们带来的……虽不即汶川的地震大,可我却忘不了那一次。可话又说回来,当初,如果那些被告废墟掩埋的人们,都像文中的一样,那么又有多少人有了生的机遇呢?那些警察,武警官兵们都是英雄,他们在自己危险的时候,仍要继续救其他的人,难道他们的精神不可贵吗?

其实英雄随处可见,但是具有如此之佳的气节却是很少的!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他们不畏艰难,团结互助的精神吧!

《登上地球之巅》读后感作文 篇2

在这个假期,我读了《简爱》,产生了许多自己的感受。

夏洛蒂勃朗特,《简爱》的作者,从小就失去了母亲,没有母爱,家境贫寒,加之其相貌平平,让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自尊。而其笔下的简爱,与作者本人一样,也是一个拥有强烈自尊心的人。

简爱出生在一个贫寒的家庭,从小失去了父母,跟着自己的舅妈长大,而舅妈却十分的厌恶自己,经常侮辱简爱。经过这些,简爱形成了一种坚持不懈,忍耐,努力追求自己梦想的一种精神。

而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简爱去了一所条件极差的学校开始了自己的学习生涯。而她通过刊登广告,她在桑菲尔德成为了一位家庭教师。她的直率,不因身份低下就感到自卑,深深地吸引了罗切斯特,很快的坠入爱河。

可在他们婚礼时,她得知罗切斯特有一位妻子,她选择了离去。在结尾部分,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己的尊严和真爱。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

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

《登上地球之巅》读后感作文 篇3

《小团圆》看完了第二遍。

现在看书,总是习惯于先初略翻过,再来细读。

大学的时间很多,看书的时间却远远少于以前。也许正因为如此,文学书籍看得越来越少了。

这本小团圆,初翻时,容易看得云里雾里,主要是时空变换太快,一会儿南京,一会儿香港,一会儿上海,一会儿小时候,一会儿读书时,一会儿又是抗日时。再细看时,明白了套路,便清楚了好多。可以细细品味爱玲笔下,种.种细微的心理感触。

其实挺喜欢,爱玲式的笔调,时时如露珠般闪现的句子。 很喜欢爱玲,她是那么一个真实的人!

刚开始看了介绍,说里面写了张爱玲与胡兰成的一交往过程,便想看看。实际看来,注意力全不在此。直到全书过了一半,他才出现。其实,全书更象是张爱玲一部自传,只是编年全被打散。把这些珠子按顺序串起来,便可以看到一个小女孩子的成长,最后成为一个被针扎在胸口,仍复平静的人。

爱玲的原话是:欣喜起来若狂,悲伤起来却不觉得,木木的。

其实想想!

我便也是如此。当一些事情发生,心中抑郁,但仍平复。

又能怎么样呢?如同多年前的月亮,像朵云被信笺上的水浸湿过,只留下一团晕黄。那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故事,也终将成为一个晕黄的月亮,淡淡的,在记忆里温暖着彼此。

所以,总须有个好的结束方式,以免回忆时,自己受不了。

《登上地球之巅》读后感作文 篇4

今天,我在家读了一本《和乌鸦做邻居》的书。《和乌鸦做邻居》这篇小说是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经典之作,书中讲了我们人类如何与鸟类和平相处,而且还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

作者沈石溪小的时候,奶奶告诉他,如果早晨起来听到了乌鸦的叫声,就代表今天可能有倒霉的事发生。很不巧,作者插队时住的茅草屋前的菩提树上,住了许多令人讨厌的乌鸦,这群乌鸦不仅样子难看,叫声也非常很难听。

有趣是,有一天沈石溪无意中救了几只小乌鸦,让他想不到的是,这群乌鸦竟然在他危难之时救了他两次。第一次是上山打猎时,到手的猎物掉到了悬崖边的小树上,当他爬下去时,一不小心踩了蓝鹊的蛋,受到了一群蓝鹊的猛烈攻击,浑身伤痕累累,就在体力不支快要掉下悬崖的时候,“救兵”来了,一只为首的大乌鸦带着一群乌鸦打败了蓝鹊,他也爬上了悬崖。还有一次,傍晚时分乌云密布雷电滚滚,劳累了一天的沈石溪正在呼呼大睡。平时早该休息的乌鸦却反常的飞来飞去,十分反常。在半夜,他被一群乌鸦急促的叫声惊醒,他提着灯开门一看,只见那只大乌鸦对着他拼命的叫个不停,那声音奇特而且令人恐怖。他没办法,只好离开了茅草屋住到村长家去,当乌鸦看着他离开后,也冒着狂风暴雨艰难地飞走了。当作者刚登上村长家的竹楼,一个闪电落到了菩提树上,倒下的菩提树又把他住的茅草屋砸倒了。

我读了这本书明白了乌鸦是一只聪明的鸟,不仅会报仇还知报恩。使我还知道了在生活中要和周围的人和物,要做到和谐相处,互相团结帮助。也不要以相貌取人。由此想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哲理。

《登上地球之巅》读后感作文 篇5

读了王二小这本书我知道了王二小是一个勇敢,坚强,懂事的一个孩子。我想大家都知道这样一首歌吧:

牛儿还在山坡吃草,放牛的不知哪去了?不是他贪玩丢了牛,那放牛的孩子就是王二小。

1929 年,王二小出生在一个贫苦农民的家里,他在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参加了八路军,在一次执行任务时不小心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因此王二小的父亲就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1940 年,日本鬼子对王二小的家里进行了疯狂的”大扫荡“王二小的妈妈躲进了山洞,但还是被狡猾的鬼子找了出来残忍的杀掉了。王二小 11 岁就成了孤儿,村里人见王二小很可怜就给他吃的给他穿的,但王二小不想连累乡亲们,就自己来到一个地主家当了放牛郎,就这样一年,一年,又一年过去了,总算有一天,八路军打回来了,这个消息很快传到王二小的耳朵里,于是他飞快跑到人群中,找到了自己父亲的老战友李团长,他对李团长说:”我也要当兵。“李团长说:”等你长大再当也不迟呀。“怎么说王二小都不愿意,最后没办法只好让他参加了儿童团。

参加儿童团后,王二小每天都看守部队,有一次日本军官见了王二小,就把王二小抓起来说:”小孩,你地知道粮库在哪里。“王二小想了一下说:”你跟我来吧。“于是王二小引着日本军们围着山走来走去,日本军官急了见粮库还没到就有抓起王二小说:”你的带我们走了这么长的路怎么还没到。“王二小听了说:”马上就到了。 “ 日本军官又说:”你的敢把我们引到别的地方去,我就让你死啦死啦的明白了吗“最后八路军见王二小引了一大群鬼子就拿起枪和鬼子打了起来,正在王二小看见日本鬼子被打得落花流水的时候,王二小大声喊道”打得好,打得好。“这是只听”砰“的一声王二小倒在了地上,鲜红的血染红了他的白衣。

王二小真是太勇敢了,没想到王二小最后也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登上地球之巅》读后感作文 篇6

这个暑假,由于家中接连发生了很多的事情,全家人忙得不可开交,以至于我的读书计划以及读后感的写作完成的比较晚,但自从我拿到《我们永远不分开》这本书开始刚刚读了几页以后,我就被这本书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住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我”和我的外婆老姜茶的故事,外婆不知什么原因,没有自己的家了,所以就来到了“我”家来住,可是她却时常感到没有意思。

因为外婆想要一个蕾丝宫殿,经过“通讯录爷爷”的介绍,外婆去了一个名字叫“快乐老家”的地方,并且居住了下来。而“我”因为同学对“我”的冷漠,特别是“我”的同桌不但经常讽刺“我”,并且还在别的同学面前经常讥笑“我”,所以“我”在一次大扫除时,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把同桌的作业扔到了垃圾桶里,我又因此受到了家长和老师对“我”的批评,从而造成了“我”的厌学,也被送到了“快乐老家”,在这里,我将我的秘密全部都告诉了我的外婆。

而同时“我”也逐步了解了一件发生在“快乐老家”的事情。 在“快乐老家”居住的这段时间里,“我”认识了很多老年朋友,并且与他们非常快乐的相处在一起,有一天,我认识的一个老爷爷去世了,我哭得泪流满面,我感到非常的伤心和难过,但是我其他的老爷爷朋友却表现的非常平静,并且他们告诉我:每一个人都是要说再见的,不用那么多愁善感,因为我们总有在另一个世界团聚的那一天。

读了这本书对我最大的感受是要以快乐之心对待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因为我们是永远不会分开的。

《登上地球之巅》读后感作文 篇7

那天去书店,我从一大堆世界名著中挑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登上地球之巅》读后感作文 篇8

假期里,我在妈妈的推荐下读了一本《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到现在还让我回味无穷。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被深深地感动了。这本书向我们叙述了一个关于亲情、友情、责任和爱的感人的故事。

书中的绿山墙农舍兄妹马修和玛利亚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帮他们做点农活,不料阴差阳错孤儿院送来了一个爱幻想、喋喋不休的红发女孩安妮。安妮独特的个性让马修兄妹俩越来越爱她。安妮既聪明又勤奋,凭着自己的努力以全区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大学。但是为了照顾老弱的玛利亚,挽救绿山墙农舍,她最终放弃了学业,回到绿山墙做了一名乡村教师。

我觉得安妮是个乐观的女孩。她的个性可不像其他的孤儿,可怜兮兮的,又总有些胆怯,见到生人就会躲躲闪闪的。她一看到马修就主动跟他打招呼,还兴致勃勃地表达起了她的大思想。但从她的身世的讲述中,我们发现她小小年纪却经历了那么多悲苦,可她的表现总是那么乐观。

安妮还是个爱分享的大方女孩。马修偶然给她买了一小包她一直渴望得到的巧克力糖。这让安妮的喜悦简直要溢出来了。但她却要把一半的巧克力糖分给她的知心朋友戴安娜。这样,她就觉得:剩下的那些她会得到几倍的甜。

我也深深地喜欢上了这个爱幻想的个性女孩。她整天沉浸在自己美丽的幻想之中。在她的幻想王国里:樱花是美丽的白雪皇后,苹果是善良的红衣姑娘……无论身处何种逆境,美好的幻想总让安妮的日子充满阳光。

我觉得我的童年比安妮幸福多了。有爸爸妈妈的陪伴和照顾,有那么好的学习环境。可在很多时候我总是抱怨爸妈不够体贴,抱怨作业这么多,抱怨同学不够理解,却从不反省自己。和安妮比起来,我是多么惭愧啊!

我们应该像安妮一样用一颗乐观感恩的心去对待所有的人和事!

《登上地球之巅》读后感作文 篇9

今天在品社课上,老师给我们播了一个片“福尔摩斯的秘密”,所以晚上我一回到家就又从温了一遍《福尔摩斯探案》,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已深深的嵌入里我的脑海里,仿佛他就存活在我们这个世界里,就在我们的身边。

这本书写了四个故事,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和恐怖谷,他写了福尔摩斯与他的朋友华生一起探案的故事。

福尔摩斯身材瘦长,高六英尺以上,锐利的眼神,细长的鹰钩鼻,前凸的下巴,他有法律、化学、解剖学等知识渊博,他是一个生活在十九世纪的一个侦探,作为一个杰出侦探,推理与思维逻辑是必不可少的,都说侦探破案靠的是直觉的想象力,不过最重要的是满脑子的知识,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成为世界着名的侦探,是因为他博学多识。福尔摩斯还有些地方令我心生敬意,比如他工作起来的废寝忘食,他可以为一个问题想一下午,饭也顾不得吃。

在每一个案件里,我们都可以看得见福尔摩斯他那睿智的头脑,那能创作出如此传奇的人物的作者,必定也是个传奇的人吧。他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一手打造出来的,他也是一名医生,与文中的华生很像,成熟稳重,但其实他创作福尔摩斯时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的”,但不管怎么说,他是一个很棒的作家。

我要把一系列关于福尔摩斯的小说及影视作品都看完,福尔摩斯太完美了,他是我偶像。

《登上地球之巅》读后感作文 篇10

“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至于这以后,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现实,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对进步和先进的漫长等待,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对梦想与光荣的向往,没有明确答案。“百年孤独”,都是取材于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落后和贫穷还会不会出现,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有多离奇古怪和扑朔迷离。百年孤独“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但是马尔克斯的愿望是美好的。”所谓魔幻现实主义,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作者的心态,既是说拉美落后的时间之长,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对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百年的等待。

《登上地球之巅》读后感作文 篇11

读了《难忘的一课》后,特别是读了这篇文章里面的“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这句话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难忘的一课》主要写作者在中国台湾的一所乡村小学,见到一位年轻的中国台湾教师正在认真的教孩子们学习祖国文字的动人情景,以及在学校礼堂里参观中国历代伟人形象的深切感受,表达了中国台湾民族热爱祖国的深厚感情以及强烈的民族精神,作者被深深的感动。

记得在书上讲过民族英雄郑成功的故事。荷兰殖民者曾侵占过中国台湾,是明朝将领郑成功率领军队,千帆竞发奔向中国台湾,与中国台湾民众一道把荷兰侵略者赶出中国台湾,解救了这受苦受难的千万名中国台湾民众。作文

不管是中国台湾民众,还是明朝将领郑成功……他们都有着一颗热爱祖国的心,都有一个坚定不移的信念,那就是: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我一定要努力学习,,以自己的行动去体现对“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人”的情感,为祖国早日统一做出巨大的贡献。

《登上地球之巅》读后感作文 篇12

这本书是芬兰著名女作家图韦·杨松1948年创作的童话故事,也是她的被国外译得最多的代表作之一,受到世界各国儿童的欢迎。翻开这本书,我仿佛进入了童话世界,小木民矮子精一家人和住在他家的其他人的友爱、互助和乐天的性格、爱冒险的精神,像磁铁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最精采的一章要数第七章了。第七章讲,由于某甲、某乙把手提包还给了木民妈妈,木民妈妈便准备为工人开个晚会,某甲、某乙手提包内的宝石之王终于在晚会上同大家见面了。魔法师在月亮上发现了宝石之王,于是黑豹便驮着主人来到木民谷,他们成了黑猫和白鼠,来到晚会上,魔法师说明来意,但某甲、某乙不同意交换宝石之王。魔法师答应为在坐的每一个人变出想得的东西。某乙希望得到和宝石之王一样的宝石。魔法师变出了宝石之后,某乙便把宝石之王送给了魔法师,魔法师拿着宝石走了。从此木民谷的谷民都过着快乐的生活。看了这个故事以后,我想:魔法师有能力得到宝石,但他没有利用魔法夺取宝石之王。魔法师说过:“不能把宝石硬拿走,要不然就是抢了。不过你们不能跟我交换吗?比方说我用两个钻石山和一个山谷的珍珠跟你交换。”他采用满足大家愿望的方法,最后每个人都得到了满足。同时,魔法师也得到了想得到的东西。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以理服人,不能专横武断,应该克服自私自利的坏思想,从小培养人与人之间相互合作的好思想。一定要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就是说自己不愿别人对自己做的事情,自己首先应该不对别人做这种事。

《登上地球之巅》读后感作文 篇13

与这本书相遇是在一个明媚的下午。老师把它递给我,这本书的封面鲜艳而明亮:在金黄色的麦田上,哦,是橙红橙红的麦田上站着几只小兔子。天上的白云又软又大,像一大朵棉花糖,真想抓一大把尝一尝,想必定会充满蓝天的气息吧!

不仅封面好看,内容更为丰富!在充满童真的语言里,作者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又一个动人的画面。这本书中,无论是写自己,还是写身边的人,作者董宏猷都能把人物生动地描绘出来,使我感受到自己就像走进了书中,那一个个片段都生动地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在所有的散文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是一篇名叫红烧肉的感觉的文章,里面讲述了学生们在演歌剧时,舞台上有一大盘红烧肉,其中一个演员唱一句词就夹一大块红烧肉,引起了作者的不满,真的与他展开斗争,却更贴合主题,令观众大拍手掌。文章给人的感觉轻松愉快。今天,大家对红烧肉可能不稀罕,但在作者那个年代,红烧肉是许多人都吃不上的佳肴。作者用幽默的语言组织成了一篇充满童趣的散文,令人捧腹大笑之余更让人深思:以前的生活实在太艰苦了。

迎着温暖的阳光,我又一次翻开了红麦田,这一次的阅读体验,说不定又有什么新的感悟。

《登上地球之巅》读后感作文 篇14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想变成人的猴子》主要讲的是:

在夏天开始的时候,因为老老鼠的“疯狂行为”笑猫被赶出了家门,我带着一颗受伤的自尊心在外面四处游荡,经过我和老老鼠的讨论后我搬进了翠湖公园里的秘密山洞里,和一只受人虐待的猴子成了好朋友。然而一场暴雨淹没了山洞,我和猴子来到了马小跳的家。马小跳的生活使猴子羡慕不已,他一心想变成人,就这样一个个好玩的事情接踵而至,使他顽皮的本性露了出来,最后我们决定把猴子送回森林,让他生活在大自然里。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动物就是动物永远不会变成人的,我们要安下心来,把飞出去的心叫回来,光明正大的学习,我相信过不了多久你的学习成绩会提高的。

《登上地球之巅》读后感作文 篇15

王二小生于河北省涞源县上庄村一个贫苦农民的家中。1939年夏天,王二小的家乡暴雨成灾,庄稼颗粒未收,闹起了灾荒。结果,王二小的父母和哥哥因病饿先后去世了,无依无靠的王二小开始了逃荒的生涯。后来,二小就加入了儿童团,一边放牛一边给八路军放哨。

1942年10月25日早晨,13岁的王二小正在狼牙沟门的外崖山坡上放牛,忽然看见一队鬼子进山来扫荡,正从狼牙口向范庄旺村走来。那边的山沟里隐蔽着八路军的后方机关,还有不少乡亲们,万一鬼子摸进那条山沟,不仅八路军的后方机关受损失,乡亲们也将在劫难逃。可是这时候跑回去报告已经来不及了。 这时二小忽然想起来,为了粉碎鬼子的进攻,保护后方机关和群众,骑兵连就埋伏在石湖旮旯的石岭子上。二小冷静地想了想,他要把鬼子引进埋伏圈,让八路军打他们个措手不及!打定主意之后,二小故意暴露了自己的目标,机智地和鬼子周旋,骗取了他们的信任在前边带路,引向八路军埋伏的石湖旮旯。一进石湖旮旯,山头上的部队枪炮声四起,鬼子一下傻了眼,直到此时才知道上了当。可是二小却被鬼子杀害了。

王二小是个孤儿,从小是党和乡亲们抚养他长大,他心中牢记党和人们对他的恩情,他更痛恨日本鬼子,侵略祖国,烧杀抢掠。在危急关头,他想到的是老乡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临危不惧,成功地消灭了敌人。他虽然是个少年,但他同千千万万的革命烈士一样,意志刚强、大义凛然、宁死不屈。他们那高尚的品质,感人至深;他们的精神,让我们刻骨铭心。

历史虽已过去,但是,吃水不忘挖井人。革命先烈为建立新中国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是他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们不能忘记他们,在感受幸福生活来之不易的同时,我们更要努力学习,奋发图强,把祖国建设的更加强大!

《登上地球之巅》读后感作文 篇16

《谁动了我的奶酪》讲的是在一个很大的迷宫里,两只老鼠和两个小人的故事。两只老鼠一个叫嗅嗅,一个叫匆匆,还有叫哼哼和唧唧的两个小人。它们在迷宫中一个很大的奶酪站悠闲地生活,可是一天巨大的奶酪不见了,匆匆迅速地开始行动,走向迷宫深处去寻找其它的奶酪,接着嗅嗅也去找奶酪,可是哼哼和唧唧却待在原地不停地抱怨,他们等着奶酪再变回来,在饥饿和疲劳的等待中,唧唧终于意识到只有去找其它的奶酪才是更好的选择,只有哼哼依然害怕离开熟悉的环境而拒绝变化。

我觉得故事中虚构的四个角色,可以代表我们不同的方面。有时我们的行为像匆匆和嗅嗅,能迅速展开行动;有时像哼哼拒绝变化使事情变得更糟;或者像唧唧,当看到事情能变得更好时,能及时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

不管我们选择哪一面,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要在迷宫中找到我们自己的道路,帮助我们在变化的时代获得成功!

《登上地球之巅》读后感作文 篇17

妈妈说我平时干什么事都拖拉,就给我买了一本书《再见了,拖拉》。看过以后,我深有感受。

明月是这本书的主角,以前她是一个很爱拖拉的女孩,干什么事都没有计划。经常不是忘记这就是忘记那,还经常上课睡觉,作业不按时完成,还经常给老师找麻烦,由于上课经常睡觉就学习不好,学习不好,妈妈就给她报了许多补习班。害得明月从早忙到晚,成绩还是没提高。有一次,还没有上课,明月就犯了十条校规,老师惩罚她刷马桶刷一个月。没有办法上补习班,还被妈妈吵了一顿。六月的一天,明月的妈妈突然身患重病,住进了医院。没有人管明月了,明月反而学会了努力学习。一次,在打扫厕所的时候,她的同学走了进来,说要去参加播音主持,明月高兴极了,也去了,而且被选上了。可是由于她上课老是睡觉,又被老师罚扫广播室。扫着扫着,一本书从书柜上掉了下来。她拾起来一看,原来是一本魔法笔记本。上面记载了一个叫金奇虎的小男孩学习成绩从语文55,数学46,英语33分上升到语文99数学100,英语98分的神奇故事。明月一下子就被吸引了。看完以后才发现原来就是一张计划表的缘故。于是,明月也做了一张。好象真的不错呀!最后,明月终于改掉了拖拉的臭毛病,成了一名出色的主持人。

这本书告诉我们,人要有计划才可以做好事情,现在让我们也做一张计划表,计划一下我们的未来。

《登上地球之巅》读后感作文 篇18

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为世人留下了许多精神佳作。《阿Q正传》便是其中的一篇。我兴致勃勃地翻开书,开始走进阿Q这个悲剧人物的内心世界。

鲁迅笔下的阿Q,受到以赵太爷为代表的封建势力的剥削和压迫,社会地位低下,生活境遇十分凄惨。在他的身上有中国旧式农民安守本分,任劳任怨的优点,也有思想保守、认知愚昧、意识狭隘的缺点。

阿Q是千千万万贫苦大众中的一员,他对革命的认识模糊,直到辛亥革命风起云涌,他看见赵太爷等一干欺软怕硬的封建统治者威风扫地后,才开始向往革命,但他在思想上并没有真正认识革命的意义,并继续用他那可悲可笑的“精神胜利法”来安慰自己,根本不承认自己迷信,陶醉于幻想的自尊中,或通过转嫁屈辱而得到心理上的满足,自轻自贱。当这些都没用时,就自欺欺人,把失败变为精神上的虚幻胜利。这一点,阿Q至死都没有醒悟。鲁迅先生借阿Q的“精神胜利法”,批判了那个时代在思想上没有觉悟的中国人,认为这是中华民族觉醒与振兴的障碍之一。

阿Q想参加革命,却不得其所,反而成为革命党和封建势力妥协的牺牲品,被送上了断头台,落了个“大团圆”的下场。阿Q的下场,正如辛亥革命的结局;阿Q本身的悲剧,也是辛亥革命的悲剧。小说正是通过阿Q的结局,深刻的揭示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这场轰轰烈烈的革命最终导致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充分发动和依靠农民群众。

读完《阿Q正传》后,我的思绪仿佛回到了清朝末年,我看到了当时农民群众悲惨的生活景象;看到了革命党人前赴后继冲锋向前的壮烈场面;还看到了一部分像阿Q这样没有觉醒的中国人……

《登上地球之巅》读后感作文 篇19

快乐的小人精,像汽车一样会奔驰的箱子 …… 很多神奇的东西在一本书里隆重登场,让我惊喜万分,眼界大开,这本书就是《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小学五年级的女孩,名字叫孟小乔。一天早晨,她在神秘的仙女湖畔,遇见了一位愿意到她家去做保姆的姐姐,这位神秘的姐姐叫蜜儿。蜜儿的出现让原本寂静的家逐渐变得神奇活跃起来,蜜儿总是在孟小乔遇到困难时帮助她:孟小乔在周末要做非常多的数学语文作业、背英语单词、还要弹钢琴、上奥数班,几乎没有玩耍的时间,但蜜儿让老师忘记作业、让钢琴出故障、让爸爸找不着英语书 …… 然后蜜儿 带她来到了一片树林里结识了很多的小人精,孟小乔玩得很高兴。到了学期期末老师写评语时,蜜儿让老师戴上了优点放大镜,结果平时爱挑毛病的老师给每位同学都写了一段优美的评语 ……

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了作者杨红英阿姨对孩子们快乐生活的期盼。我和我周围的很多朋友,生活是很快乐的,但是也有一点遗憾:除了学校的学习任务外,我们都参加了很多的课外辅导班,所以我们快乐玩耍的时间就少了很多。

这本书还告诉了我们很多的道理,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孟小乔和同学们演话剧时,总是担心自己演不好,于是蜜儿让他们在心理默念十遍“我可以演好!”结果他们克服了自卑,演出很成功。我从中学会了四个字“我要自信”。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不能虚度光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告诉我们不能嫉妒别人,要不然心上会长一块“毒瘤”;等等。

同学们,赶快找到这本书,认真阅读吧。

《登上地球之巅》读后感作文 篇20

《培根随笔》为英国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和哲学家的弗兰西斯・培根所著。《培根随笔》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思想家》、《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猜疑》中,培根说道:"当你产生了猜疑时,你最好还是有所警惕,但又不要表露于外。这样,当这种猜疑有道理时,你已经预先作了准备而不爱其害。当这种猜测疑无道理时,你又可避免因此而误会了好人。可见在人生中猜疑,是人的思想在做乱。

《论嫉妒》中,我也领会不少彼此越了解,嫉妒心将占据越高。人可以允许一个陌生人的发迹,却绝不能容下让身边人的种.种上升的趋势。一个循序渐进地高升的人也不会招来嫉妒。因为这种人的提升被看作是正当的。

嫉妒在人的生涯中是毕竟的道路但有多少人能明白文中的道理呢?

《登上地球之巅》读后感作文 篇21

今天,我在课堂上学了一篇课文,题目叫《詹天佑》。这篇课文给了我深深的感悟。

詹天佑是个爱国、杰出的工程师。当清政府腐败无能的时、一些外国人要挟在危险地带修筑铁路,詹天佑却不怕嘲笑,也不怕危险,毅然接受了任务,这种精神值得我们现在的小朋友学习。

詹天佑在开凿隧道时,山顶的泉水往下渗,隧道里满是泥浆,那时也没有抽水机,詹天佑就亲自带着工人挑着水桶去排水。像他这种坚强的毅力,更值得让我们去学习。

詹天佑为了找合适的线路,他还不耻下问的去问当地的农民。詹天佑还非常负责,白天,他攀山越岭,晚上,在别人睡觉的时候,他却在油灯下绘图、计算。在詹天佑每次遇到困难的时候,他多不会退缩,心里还想着:”这是中国人自己修筑的第一条路,一定要把它修好;否则,不但惹那些外国人讥笑,还会使中国的工程失掉信心。他肩负着祖国重大的责任心,精精业业,一丝不苟的精神,最值得我们学习。

这些都是詹天佑为了修筑好铁路的事情,他付出了多少心血和汗水,才把一条艰巨的任务完成,难道我们不为中国有一个这样爱国、杰出的工程师而感到自豪、骄傲吗?

《登上地球之巅》读后感作文 篇22

舒庆春,是我国著名的作家,他的笔名叫老舍。我读过老舍写的《骆驼祥子》、《老张的哲学》、《茶馆》、《猫》和《养花》。其中《养花》这篇文章我最喜欢了,因为它让我受益非浅。

”不劳动,连株花也养不活,难道这不是真理吗?“对于这句话,我体会很深。做什么事都要付出劳动,不劳动就能得到劳动果实,那只是空想,只会一事无成。就拿我学习来说吧,以前,我很懒,连课堂笔记也不记。到了考试关头,便来了个”临时抱拂脚“,东抄西借,蒙混过关。结果呢,正好应了那句话:”宜未雨而绸谬,勿临渴而掘井。“所以,我的成绩一直不太稳定,晃来晃去的,这就是我没有付出劳动与辛苦的结果。今后,我要改掉这个坏习惯,在学习上多付出一些劳动与辛苦,稳扎稳打,只有这样,才能巩固学到的知识,也只有这样,才会使学习成绩得到明显的提高。

”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药。“对于这点,我的体会就更深了。现在我已上五年级了,学习成绩好坏关系到今后的考初中的成绩,所以学习比较紧张。天天有着许多学习班的作业。一回家二话没说,就开始写作业,如此争分夺秒,却事与愿违,常常做不了一会儿,就会头痛,书啊,本子啊,在飞舞打仗,一行行熟悉、整齐、美观、清楚的文字就变成了潦草、参差不齐、歪歪扭扭的蝌蚪文了。后来,我做一会儿作业,就到屋外跳几下,活动活动养花读后感500字筋骨,借此换换脑力,然后再回去写一会儿,如此反复,我觉得好多了,而且作业的质量也得到了保证。

看了《养花》这文章,让我知道了我们”业精于勤“,而不能”荒于嬉“。

《登上地球之巅》读后感作文 篇23

其实每个人都会经历失败,但如果是用死亡作代价的失败,你愿意承受吗?不承受是人之常情,毕竟谁愿意拿生命开玩笑呢?可就是有这种人,尽管他们失败了,他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作为角逐“第一个踏上南极点”的巨大荣誉的英国探险队的成员,他们早已将生命置之度外,尽管他们的对手只有一个——以阿蒙森为首的挪威探险队,但是竞争还是非常大,稍微不注意就会失败,以生命为代价的失败。

地面上的一个个的小黑点,滑雪板的痕迹,许多狗的足迹以及极点上挪威国旗宣布了英国人的失败……

英国人失败了,是如此的令人惋惜,又是如此的令人心痛,英国人失去了五位大不列颠之子。

这五位大不列颠之子死得壮烈,虽然他们输了这场角逐,但是他们身上处处闪耀着人类勇于探索的光辉,体现着为自己祖国的荣誉和自己所热爱的献身精神,显露着强烈的团体主义精神。这些都是他们给我们的精神财富,用他们的一生所体现的。

斯科特及其队友输了,输了,可是他们也是胜利者,他们刚开始决定要进行这次探险时,他们就赢了,他们战胜了自己,不管结果如何他们都是胜利者!虽然他们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失败了,他们的肉体倒下了,但他们的心灵经受住了考验,变得无比崇高。所以他们胜利了。

什么是伟大的悲剧?答案是有价值的,美的毁灭,斯科特一行人无疑是这样的……

《登上地球之巅》读后感作文 篇24

《登上地球之巅》讲的是四名中国登山队员从珠穆朗玛峰的北坡攀援而上,踏过千年冰雪,翻过万丈f岩,最终他们把鲜艳的□插上了地球之巅,这无疑是一场充满艰辛与危险的探险。那么到底是什么使他们成功的呢?就是强烈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崇高的献身精神!在这海拔8500米以上的冰雪世界里,无数的.困难险阻就如一只只凶猛的“老鹰”,时时刻刻威胁着“雁群”,但是每只“雁”都齐心协力,不怕牺牲,共同抵御入侵之敌。

对于我们每个人而言,是无时无刻都离不开集体的。家,是我们最先加入的集体。家人彼此间的爱护、宽容便是一幢大厦的地基;学校这一集体,同学们伸出援手助你解决问题,使你脸上的笑容重现,令这幢大厦不断筑高……家,班级,学校,社会,国家,这些大大小小的集体都是哺育我们成长的摇篮,用它们的真,善,美不断为我们的大厦增砖添瓦。

现在,我们面对着突如其来的汶川大地震,前线的解放军战士和医护人员以最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以及大无畏的决心站在抗震救灾的最前线,义无返顾地与地震进行一场艰辛的斗争。他们心连心,用自己珍贵的生命全力挽救受灾的群众,同时也面对着死亡。社会各界的关注,八方的支持,炎黄子孙的万众一心,一首首众志成城,抗震救灾的歌曲响彻天地之间。此时,没有人敢否认集体的力量,没有人不为此喝彩动容。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中,大家斗志昂扬,团结一致。我们坚信,历尽无数历劫的中华民族一定会战胜这次突如其来的大地震,夺取最终的胜利!

集体的力量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共同积累。任何时候,集体的温暖都是我们所向往的,为集体多出一份力也是我们应尽的义务。我们应该向大雁学习,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让我们的“雁群”充满更多的力量,拥有更多的真情。

《登上地球之巅》读后感作文 篇25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中的杰出代表。小说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犬的故事。巴克原本是法官米勒家的一只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是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贩出去,迈上了艰苦的淘金之路。期间它一点一点向野蛮退化,同时也战胜了一个一个对手,成了队伍中的领头狗。后来,巴克的主人一个个更换,同伴一个个累死,苦役越来越重,直到最后它遇到了桑顿,并与桑顿结下恩情。在随着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人杀害,而巴克也最终回归了野性,回归了大自然。

读完这篇小说,萦绕在心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巴克,为戴夫,为巴克的一个个主人,也为时不时呼唤着巴克的那种野性。

巴克在被园丁曼纽尔系上绳子的那一刻起,它的厄运就开始了。说是厄运,其实是好运。因为如此,它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到后来它明白:棍棒是一个启示,这是它进入了原始法则天地的入门课程,而且它是半途而入的。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其更为狰狞的一面,并且,当它毫不恐惧地面对现实狰狞的面目的同时,它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被人猛然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天雪地中一次一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棒与犬牙法则”下,巴克学会了原始的狡诈特性。而巴克注定要做一名领导者的,从队伍的领头狗,到群狼的首领,它都干得很出色。从一头温顺的狗到一头充满野性的狼,唤醒它的不是别人,正是人类自己。

杰克・伦敦用他的生花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及冰冷。巴克被唤醒的是野性,我们呢,我们被唤醒的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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